term
and
condition
商品退換貨與網購條款須知
- 商品必須為全新未使用之狀態,保持商品乾淨且未試吹或以其他方式清潔過,並確保包裝、所有附件之完整。
- 鑑賞猶豫期之計算基準:由消費者收到商品之次日起開始計算七日(海外購物不適用)。
-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與訪問交易)規定: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,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,亦即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、電話行銷、路邊訪問推銷、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皆適用此條法規。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若經拆封、損毀、使用、人為保存不良,導致商品無法再行販售者,商家有權不接受退換。
- 商品退貨時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原購買發票、贈品等),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。若原裝紙箱遺失,請於商品外再包裝,請勿直接於商品原廠外盒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
- 出清品、福利品、改裝品、代售品等等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與瑕疵退換貨等相關辦法。
- 退貨後如商品價格不足免運門檻,將扣除運費後退款。
- 組合優惠商品,若退貨後未達活動優惠件數,保留商品將以原價計算。
- 網路優惠券一經使用,不論任何情況均無法重新使用,亦不再補發。